1.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3.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4.4.企业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5.5.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截止日期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吊销营业执照。
6.工商年报截止日期为每年的01.0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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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海棠壹号14层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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