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前提,指的是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真实记录和准确核算的经营结果,通过隐瞒收入形成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其进项税是不允许抵扣的。
1,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按3%抵扣。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带上抵扣联直接去国税认证,进项税认证有效期180天。
2,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进项税抵扣问题,因此,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不能抵扣。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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