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公告明确自7月14日起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时符合条件之一的可免办理清税证明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过发票且没有欠税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的市场主体,持裁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清税文书的税务机关即时开具。
注意:此公告仅针对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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