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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可以作为报销凭证吗?

      2023-03-03 08:32:44发布,长期有效,145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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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报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第一条:20177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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