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由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在7月份之前小规模期间取得的专票是否可以用来进行抵扣。
根据税总公告2015年59号文,如果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期间,从未开过票就可以用之前取得的专票进行抵扣,否则不能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按权责发生制对应,若发生期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则进项均不能抵扣。除非该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后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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